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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又上线挖矿了明晔祝今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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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 他的今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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吧明晔,你帮我挑的那枚戒指,会等到结婚那天用的。”毕竟它很贵啊。

明晔默默翻了个白眼,把他的手给按了回去。

他有什么可不放心的......

真的气气,要不是周清源这啥都不懂的表哥来他家,他会沦落到现今被日日催婚的地步吗?

这都什么年代了,连二十五都没到,就已经被家里的老爷子给嫌弃嫁不出去了......

“哦对了,明晔啊,你有个小包裹,今天白天寄到家里了,写的是你的名字,我就帮忙收了。”陈婶吃了一口笋,然后猛地想起一件事。

这才是她今天打电话给明晔让他回来吃饭的原因,她就怕里头装着什么很重要的急需东西,没有及时给他的话,说不定会耽误人做事。

她说罢,饭也不吃了,起身去后头的一个房间,把东西给拿了出来,递到明晔的手上。

这是一个邮政包裹。

体积很小,重量也很轻。

明晔明确自己最近并未在网络上购买什么东西,身边的朋友也没和他说近期要送他礼物。

寄件人叫阿周,是个没听过的名字。

明晔这两天胃口不太好,饭桌上的气氛又很诡异,他盯了这个包裹半晌,然后再挖了两口饭后,就借口上了楼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
......

取过桌前的一把工具小刀,沿着包裹的边缘小心割开。

里头先是掉出了一个被塑料泡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球,明晔并未太在意,他注意到的,是包裹里头,还有一封黄皮书信。

信封上没有任何款记,后头的封口,是用糯米给黏起来的。

明晔不记得自己的朋友或是什么认识的人,会用这样的方式联系他,而且知道他家住址的人,也并不多。

他又拆了封口,把里头的信给取了出来。

一看,他愣了。

这是祝今朝写来的一封给他的信:

明晔,当你收到这封信时,我还在西南老林。这是我第一次,也可能是最后一次,用书信的形式,来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。

八年前,我们在我爸的工作室里相遇。那个时候我并不觉得你有什么特别的,可能是你漂亮的脸蛋以及足够大的胆子,让我多看了你一眼,但也只有那么一眼。后来你出国了,我还留在国内,我们之间有七年的时间间隔,毫无联系。可就在几个月前,我们再次相遇了。这个时候的你,像一团炽烈的火焰,以极度的亲和感染着我、燃烧着我。在之前的二十几年来,我只碰到了一个你这样的人,我想,在之后的悠悠岁月里,大概不会再出现另一个你了。

我一直觉得,像之前那样生活挺好的,即使让我余下的生命都与古董为伴,我也是愿意的。可是后来你的出现,让我否定了我之前的那个愚蠢的想法。

就像是山花和山风,只有当风携带上山花的幽香同游,谷中才能四溢弥漫香气。

我不敢自夸自己是山花,但你定是那山风。

你很好,乐观聪颖,细腻善良,世间定有无数女子都爱慕着你。这其中,也包括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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