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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何小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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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的风吹过树林,中午头上的烈日依旧火热。
树林下阴凉里有一支商队,十三个护卫加上伙计一共二十几个人。大家靠在马车边,满头大汗,不停地用手里的草帽扇着风。
这是白石城曾世铭老爷的商队,他亲自带着白石城名贵的特产和皮毛,往安阳城赶去。
曾老爷今年五十出头,常年在外奔波操劳,看起来皮肤暗沉,略显老态。他盘坐在人群里,低头拿着一个铁算盘,噼里啪啦拨动一阵,一会眉头紧皱,嘴里好像还念念有词。
大家见怪不怪,曾老爷整天都在算计自己能赚多少钱,据说做梦的时候都在嘀嘀咕咕。
树林的一块空地上,有个年轻人拿着铁锹一样大的铲子,在大铁锅里炒着菜。
只看见铁铲上下翻动,叮叮当当不停作响,年轻人的忙了半天,头上竟然没有一滴汗。
旁边的老厨子魏麻子,羡慕地看着年轻人说:“千默啊,有你在,我可轻松了许多。我看你好像不知道累,年轻人体力真是够劲!要是把力气用到婆娘身上,保管她下不了床!”
众人听完哈哈大笑,脑海好像浮现出某个生动的画面,一帮精壮汉子的笑脸立马变得猥琐。
千默陪着笑一言不发,埋头继续干自己的事。
千默是这里最年幼的,这些生活苦闷的汉子,没事就把他当成调戏的对象。
护卫队长叫马汉山,是五十多岁的汉子,他拿着一杆黄铜的长烟枪,烟杆比普通的要粗,用的时间久了,表面已经有许多斑点。
千默听老厨子魏麻子说,马汉山那杆烟枪敲碎过好几个山匪的脑袋壳,鲜血把烟杆都染红了,烟杆上的黑斑就是洗不掉的血迹。
千默那天告别了希凤和爷爷以后,四处找事做,他打听到曾老爷家的商队要去安阳城,就火急火燎地赶过去了。
本来千默想要进入护卫队的,可他不是本地的熟人,护卫这么重要的工作,不能随便让人做。
最后,就在千默遭到曾老爷的拒绝时,他干脆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。没想到曾老爷被千默的孝心感动,破例让他进来商队。
魏麻子就把千默要了过去,他年纪大了,体力跟不上,让千默帮忙做饭。
虽然平时活儿多了点,除了伺候二十几个人的吃喝,还要伺候喂马的吃喝。
千默手脚勤快,什么活都愿意干,每天的做饭菜又可口,很快赢得了大家的认同。
晚上忙了一天的千默,也有些疲乏,他躺在帐篷里,旁边的魏麻子早已呼呼大睡。千默听着魏麻子的呼噜声,他实在难以入睡。
千默想起来了一件事,他拿出一根红绳,用绳子穿过一文铜钱的方孔,就变成一个挂饰。
千默把铜钱郑重地戴在脖子上,轻轻抚摸了一下。对千默来说,它不再是一枚普通的铜钱,它是希凤纯洁的爱心。
千默把一文钱紧紧握在手中,对着帐篷外满天闪亮的星辰自语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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