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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零年代名义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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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命可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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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途汽车到了船山县城,下车之后,两人直奔民政局。

他俩很快拿到奖状样的结婚证,上面写着:

陆岭,二十四岁;沈溪,十八岁,自愿结婚,经审查合于华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,发给此证。一九六七年八月九日。

最底部,红底上还有金色的字:勤俭建国,勤俭持家。

沈溪把结婚证看了一遍又一遍,脸上的笑容明媚动人。

这结婚证就是她小命的保证。

她保住小命,就能阻止反派黑化,虽然她不知道反派是谁。

陆岭长得那么好看,单看他那张英俊的脸,她就能再荒岛上安分地呆上十年,十年过后,各自安好。

只是耽误了陆岭的婚姻,既然他说他不想成家,那她也就放下心理负担。

要是以后他有了意中人,说不定形势已经变了,她到时候再离婚让位。

不管怎么说,她都觉得自己占了陆岭的大便宜。

陆岭知道她是迫不得已才跟他结婚,看她现在笑得开心,一点都不像做伪,完全想不出她在高兴什么。

她的笑容好甜,眉眼弯弯,陆岭被她的快乐情绪感染,心情好了不少。

沈溪仔细地把结婚证收进行李袋,问道:“你带粮票油票了吗,我们以后肯定不能总吃食堂,要自己做饭,你有粮票油票的话我们买点粮油回去。”

岛上他们的家里粮油储备并不多。

陆岭神色微肃,犀利地目光飞速从沈溪脸上扫过,立刻警惕起来。

她跟以前判若两人,且行为反常,明明以前情绪很低落,并不想跟他领证,可今天拿到结婚证特别开心。

以前她都不愿意做饭,现在想要买粮油。

她到底在想什么,会不会并不想安分过日子,只想迷惑住他,以后逮到时机再偷溜出岛!

这个可能性极大!

越是这样越需要提高警惕!

沈家俩兄弟说沈溪是他们家的养女,他要调查沈溪的身份。

陆岭翻遍全身口袋,把粮票油票全找出来,数量不多,他随意地说:“就这么多,其它的都在家里。”

沈溪清点那么票据,说:“不少了。”

他们马上去粮油店,买了五斤大米、五斤白面,十斤杂合面,三斤油,拎着粮油回到可以登陆梨花岛的万岛码头,登陆艇还没来。

沈溪指着不远处的几艘渔船说:“那里有小虾卖,我们去买一些。”

陆岭深深看了她一眼,还要买鱼虾,这是真要好好过日子?

渔民的鱼虾都已经被水产公司收走,只剩下一些小虾,品种不一的贝类和无法活着运走的螃蟹。

他们走过去的时候,最后一点螃蟹刚好被来码头买海鲜的人包圆,只剩下小虾和扇贝。

其中一艘船上的渔民正在整理竹筐准备返程,剩下的海产他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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