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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、第7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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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下午一点, 慕简和唐纵准时抵达《无地自容》组的舞蹈教室,原《it\"s my life》组的五人已经等在了那里,两边人马简单打过招呼, 七人便围成一个圈,开个小会。

《无地自容》组的队长现在默认是洛明朗,洛明朗人如其名,长得英隽阳光、干净明朗, 他眼睛非常大,眸子漆黑澄澈, 左边脸颊有酒窝,笑起来的时候澄澈的大眼睛弯成月牙,脸颊酒窝深陷, 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, 你理所当然地会用“笑容明朗”这样的纯净的词去形容他的笑容。

拥有如此治愈的笑容,又加上本身是a班成员实力出众,洛明朗自是圈粉无数, 他的粉丝已经在各大论坛刷他笑起来的动态图,并且用“笑容明朗”这样的slogan来给他应援打call。

慕简这种和谁都打成一片的性格, 自是和洛明朗关系也不错, 他对洛明朗印象也挺好的, 对于洛明朗当队长慕简自是毫无意见。

洛明朗环视一圈,开门见山地道:“《无地自容》是一首摇滚, 原唱是黑豹乐队,摇滚的话,肯定是以乐队的方式呈现更燃更炸,所以我的意思是我们团暂时组成一个乐队,进行二公的表演。”

大家附和着点头, 摇滚嘛,自然就是震耳欲聋的架子鼓、电吉他、键盘以及顶级主唱或嘶哑或高昂的演唱。

表达形式上,肯定是乐队模式。

洛明朗见众人都没有异议,接着把每个人的职能安排下来:“主唱的话,我、慕简、许曰,主音吉他左恺,键盘聂汀,贝斯秋然,鼓手唐纵,此外我可以兼任节奏吉他。”

一个乐队的基本配置:一名主唱、两名吉他手、一名键盘手、一名鼓手、一名贝斯手。

当然,每个乐队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,比如很多乐队就没有键盘手,又或者两名吉他手中的一名节奏吉他由主唱去担任。

如今七人的乐队,适当增加主唱也理所当然。

但是,慕简估摸着洛明朗根本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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